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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位律师,比起之前在福州怒吼法官的那位女律师来说,还算是比较尊重法庭的。在法官斥责“你再拍一下试试”之后立马就说“我不拍了”。
而之前在福州发生的,女律师在法庭上不服从法庭指挥,怒吼法官的事件中,女律师的言辞则犀利多了:“听得懂就听,听不懂就不是讲人话!”此事也在网络上迅速发酵,多个法律群中均见转发,引发讨论。
审判长:被告人和辩护人有没有证据向法庭提交,有吗?
辩护人:被告人的权利是提出申辩!
审判长:我现在问,请遵守法庭的指挥。被告人 王某…(法官的询问被辩护人打断)
辩护人:我们反驳控方的证据就足够了!
审判长:你刚才不是反驳完了吗?
审判长:被告人王某,我现在问你有没有证据向法庭提交?
辩护人对着被告人怒吼:你说没有举证的义务!
被告人:没有举证的义务。我们证据已经很多了,证据已经很充足了。
辩护人:我反驳你的证据就足够了。
审判长:辩护人,
辩护人:辩护人怎么啦?
审判长:你再不按照法庭的指挥,我给你讲……
辩护人:你这种指挥值得受尊重吗?
审判长:你语言要……
辩护人:我再次强调,被告人跟他的辩护人只有反驳的权利,没有举证的义务。
审判长:我现在问你有没有证据向法庭交?
辩护人:我告诉你,我们没有举证的义务!
审判长:那就没证据是吗?
辩护人:听得懂就听,听不懂就不是讲人话!
审判长:辩护人,现在我给你讲,这边是在同步录音录像,你这样子讲,是要负法律责任的。按照法律的规定,是要…
辩护人抢话:有本事,切~(不屑的语气词),你不就是滥用这法庭指挥权嘛。
审判长:什么滥用指挥权。
辩护人对着审判长怒吼:你怎么问是你的事,我怎么回答是我的权利。
审判长:你刚刚用的什么语言?
辩护人:我什么语言?我已经告诉你,被告人跟他的辩护人没有举证的义务。
审判长:我现在问你有没有证据提交?你说没有就没有。
辩护人:我就说没有举证的义务,我凭什么按你的规定来回答。你怎么问是你的事情,我怎么答是我的权利。
事件发酵后,从网络上看到疑似当事律师的回应。
该律师声称:自己也知道平常该怎么与法官相处(引用了培根的名言),但是本案是公检法三家串通逼迫当事人认罪的案件,所以才态度如此强硬。
以下为该律师的回应内容:
“英国著名思想家培根说过:法官与律师的关系不可太密,否则就难免有不公正的嫌疑。但两者的关系不是隔阂,而是理解;不是紧张,而是交涉;不是对抗,而是包容;不是防范,而是交流。法官和律师虽在法律活动中扮演不同角色,但同为法律人,应在各自实践中同守一条底线,共担一份责任,实现良性互动。以上说的是在正常关系条件下,而在本案不行。因为本案是公检法三家串通,企图以逼迫当事人和家属赔偿认罪的方法,来掩盖交通事故枉法认定的事实。请问作为辩护律师的我,能够给予理解、包容和互动吗?能不进行对抗和防范吗?君不见,为什么审判长死活非要逼着当事人和他的辩护人说岀“没有证据”不可,难道不是别有用心,不怀好意吗?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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